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實際,現將我校有關選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辦法
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后。具體選派辦法、項目指南等請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查詢。優先資助專業請查看附件1。
2023年“西部地方項目”經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和派出單位共同承擔。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人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和項目選派辦法所規定的申請條件,同時符合我校相應崗位工作人員進修培訓管理規定。
二、申請方式
項目申請采用網上申報和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紙質申請表所填內容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完全一致。申請人請在項目規定的網上申報時間(5月1日-5月15日)登錄國家留學網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報名,并按照國家留學網2023年西部地方項目專欄“應提交材料”相關內容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經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推薦后進行網上報名。
三、申報材料及提交時間
申請人請提交項目“應提交材料”所要求書面申請材料(一式2份,一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順序裝訂)、加蓋公章的本單位正式推薦意見(推薦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身心健康情況、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并逐項做出認定)、《蘭州財經大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和平校區崇德樓623辦公室),報送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10日。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不可重復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對推選人員加強目標和過程管理,跟蹤評估留學人員學習研究情況,確保項目實施效益。
(二)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棄資格不受再次申報限制”的政策要求,對2023年西部地方項目申請人員將適當放寬外語合格條件認定標準(見附件3)。
(三)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附件1。
聯系人:吉老師
聯系電話:0931-5337331